〔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科學園區頎邦科技(6147)空污數據居然造假!新竹地檢署今(11日)宣布破案,該公司林姓、葉姓、陳姓男子等3名環安人員竟然涉嫌聯合造假、篡改監測數據後申報,以確保數據表面符合標準,3嫌涉造假數據的硫酸、氫氟酸、氰化氫等都屬於有害人體健康的列管毒化物,檢察官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提起公訴,公司最重將被科以罰金5000萬元。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王遠志指揮新竹市調查站與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偵破頎邦科技空污數據造假案,檢警環平台協力,嚴懲空污監測造假。(新竹地檢署提供)
新竹地檢署表示,檢察官王遠志指揮新竹市調查站與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偵破此案,頎邦公司環安人員林姓、葉姓、陳姓等3人均明知公司持有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以下稱科管局)核發的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需符合規定的排放標準,包括揮發性有機物總排放量須低於0.6kg/hr、全年削減率須達50%以上及廢氣排放量不得超過550m³/min。
頎邦科技3名環安人員涉嫌聯合造假、篡改監測數據後,申報不實數據,檢察官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提起公訴,公司則科以罰金,最重可處5000萬元。(新竹地檢署提供)
頎邦公司並於排放管道安裝VOC自動監測系統,監控排放的有機廢氣濃度、溫度及流量並透過數據計算有機物排放量,依規定定期向新竹市環保局申報空污數據,以供查核。
頎邦科技3名環安人員涉嫌聯合造假、篡改監測數據後,申報不實數據,檢察官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提起公訴,公司則科以罰金,最重可處5000萬元。(新竹地檢署提供)
但林姓、葉姓、陳姓男子為確保數據表面符合標準,自民國2020年至2023年3月間,聯合造假、篡改監測數據並將不實數據申報至新竹市環保局。3人將排放管道P001、P004經VOC監測系統自動紀錄超出標準值部分的數據,利用數據模擬功能調整為合法範圍後,將前揭不實數據登載至頎邦公司空污季報「四、空氣污染防治設備操作紀錄資料」排放管道P001、P004表格中「廢氣處理前濃度(ppm)」、「廢氣處理後濃度(ppm)」、「去除率」、「廢氣排放量(Nm3/min)」、「VOC排放量(kg/hr)」等5欄位,並自該廠傳送不實的監測數據至新竹市環保局,損害新竹市環保局對於申報空污季報數值管理的正確性。
頎邦科技環安人員涉空污數據造假包括揮發性有機物、硫酸、硼酸、氫氟酸、氰化氫等。(新竹地檢署提供)
此外,林男於2020年至2023年3月間,明知巡檢系統顯示P002、P003、P005及P006管道的數據超出上限或下限,並以文字或紅字提醒異常。為避免記錄異常數值,林男指示陳姓和葉姓兩人手動將數據調整至正常範圍,一樣將不實數據上傳登載前述公司的空污季報排放管道P002、P003、P005、 P006表格中「洗滌循環水量(L/min)」、「洗滌循環水PH值」、「廢氣排放量(Nm3/min)」、「廢水排放量(Ton/天)」等4欄位,同樣也傳送至新竹市環保局。
新竹地檢署今(11日)宣布偵破頎邦科技空污數據造假案,檢察官對該公司林姓、葉姓、陳姓男子等3名環安人員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提起公訴。(記者廖雪茹攝)
檢方指出,林姓、葉姓、陳姓等被告3人,均係犯空污法第54條明知不實事項而申報罪嫌。頎X公司因該公司受僱人執行業務而違反空污法第54條罪嫌,依同法第57條規定,科以該條之罰金。
檢方指出,前述洗滌塔、吸附設備排放管道,排放包括揮發性有機物、硫酸、硼酸、氫氟酸、氰化氫等。環保局表示,硫酸、氫氟酸、氰化氫等都屬於列管毒化物,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依空污法第54條規定,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文書為虛偽記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