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韋傑/台北報導〕老牌紡織廠中福國際(1435)今日召開今年度第2次股東臨時會,出席股數比率93.08%,會中以總表決權數53.75%贊成、46.23%反對,通過1席獨立董事補選案。大股東黃小茜發言時表示,中福於今年第2次股東常會通過解任1席董事與2席獨立董事,本次僅補選1席獨立董事,並未補足所有缺額,顯然與《證券交易法》所提倡的董事會獨立性及多元性精神相違背。
黃小茜指出,獨立董事的核心職責在於監督公司經營階層,防止公司決策被內部人士掌控,以維護公司治理的獨立性,並保障全體股東的權益,董事會若無法完整補足獨立董事的空缺,將難以充分發揮監督功能。對此,黃小茜質疑為何此次僅補選1席獨立董事,如何確保董事會在缺額情況下仍有經營自律性,以及未來是否有具體計畫強化董事會的治理功能,並確保監督機制的有效運作。
黃小茜同時提到,中福公司董事會11月決議,授權董事長陳建全權處理中壢廠全部土地及廠房的開發或處分計畫。中壢廠房作為中福公司唯一且最重要的資產,其處理直接攸關公司未來發展及全體股東權益,應以創造最大價值為目標。
因此,黃質疑本次解除獨立董事競業禁止的具體目的,是否涉及中壢廠房的開發或處分計畫?公司是否已設定職務代理機制,以確保計畫在董事長因任何原因無法執行時,仍能順利推進並符合股東利益?中壢廠房的開發計畫是否已委託專業團隊進行鑑價及可行性分析?相關內容是否已公開透明,可供全體股東審閱與監督?
黃小茜強調,強烈籲請主管機關與全體股東積極監督中壢廠房計畫,確保其在透明、合法的基礎上推進,避免任何可能的利益衝突。鑑於上述疑慮,黃認為,在董事會與經營層未能釋疑並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之前,不宜貿然支持本次補選案及解除競業禁止案。為捍衛公司治理的健全發展及全體股東權益,呼籲全體股東針對本次補選案及解除競業禁止案投下「反對票」,確保公司長期穩健發展與全體股東的權益。
不過,中福現任經營團隊最終仍在多數股權優勢之下通過獨立董事補選案,此外,董事長陳建自上任以來,集中精神針對前任董事長黃立中團隊所做的交易展開「追討」。面對大股東黃小茜的諸多質疑,陳建會中並無給予相應答覆,僅稱「感謝我們黃女士這麼關心我們公司的各種事項,我們應該做的都會好好的去做。那在這邊我也想要拜託黃女士,麻煩您也同樣要用力的關心福興股權交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