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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8)興能高-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東區工業東二路一號二樓
(科技生活館牛頓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民國113年度各項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及推動計畫報告。
(四)民國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五)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六)民國113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七)民國113年度關係人交易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常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三)受理期間:自民國114年3月17日至民國114年3月28日下午四點止。
(四)受理處所: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展業一路九號六樓之三(本公司財會處)。
(五)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3月28日下午四點前,將提案以書面(寄)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郵寄者以提案函件送達受理處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六)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